累积投票是选举公司董事时遵循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每位股东有权获得每股一票的权利,乘以待选举的董事人数。这一过程有时被称为比例投票。累积投票对个人投资者有利, 因为他们可以将所有选票投给一名候选人。
累积投票是一种组织使用投票系统,允许股东根据他们持有的股份数量按比例投票。这允许拥有 100 股股份的股东对任何单一问题投出相当于 100 票的票。
假设正在考虑多个候选人担任多个职位,比如董事会席位。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股东都可以选择在选举期间将所有选票投向一个席位,或者在对其他事项进行投票时投向一个选择。但是,股东也可以选择将他的选票分配给多个选项。
据说这个过程有利于中小股东,因为他们可以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在一个候选人或决策点上。如果多个小股东共同关注一个方向,他们往往有权影响公司朝着他们期望的方向做出改变或任命。
如果一个组织选择累积投票的替代方案,它可以进行法定投票。在这些情况下,股东仍会获得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成比例的投票权,但他们必须将选票投给所有的立场或正在考虑的问题。
例如,如果有三个董事会席位空缺,而一名股东持有 100 股股票,那么该股东对每个空缺席位都有 100 票。这与累积投票形成鲜明对比,在累积投票中,股东可以获得全部 300 票并将其引导向一个席位。
例如,如果一名股东参与了两个公开董事会席位的投票,候选人 A 和 B 竞选第一个席位,候选人 C 和 D 竞选第二个席位,则该股东将拥有 200 票。股东可以选择只参加第一个席位投票,将所有 200 张选票投给他选择的候选人A。
股东也可以在第二个席位上单独投票,将所有 200 票投给候选人 C。如果股东希望在两个席位都投票,股东可以将他的选票平均分配给候选人A和候选人C。或者,股东可以交替比例进行投票,例如150票投给候选人A,50票投给候选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