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是指没有活跃的业务运营或重大资产的公司。这些类型的公司不一定都是非法的,但它们有时会被非法使用,例如向执法部门或公众隐瞒企业所有权。设立空壳公司的正当理由包括初创公司利用企业实体作为筹集、融资、进行敌意收购或上市的工具。
大型知名上市公司、见不得光的商人和私人都利用空壳公司。例如,除了上述法律原因之外,空壳公司还充当合法企业的避税工具,就像 Apple 在英国的公司实体一样。它们还被用于获得不同形式的融资。
然而,避税有时被视为逃税的漏洞,因为众所周知,这些公司被用于黑市或灰色市场活动。对空壳公司持怀疑态度是很自然的,了解空壳公司出现的各种情况也很重要。
国内公司设立空壳公司的首要原因是在国外实现避税天堂。像苹果这样的大公司,已经决定利用更宽松的税法将工作和利润转移到海外。这是曾经在国内进行的“离岸”或“外包”工作的过程。
为了在国际上保持合法的界限,美国公司将在其离岸外包工作的国家设立空壳公司。这是美国法律允许的,一些人说,是美国税法本身迫使国内公司在国外设立空壳公司。
空壳公司帮助避税的另一种方式是,金融机构需要在国外市场开展金融活动。这使他们能够投资于国内境外的资本市场,并实现潜在的税收节省。
尽管有合法的理由设立空壳公司,但许多富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滥用空壳公司。美国国内的累进税制,即纳税等级,慢慢地引起人们寻求个人避税天堂。高收入者在开曼群岛等一个或多个地方设立空壳公司。这是逃税的灰色地带,人们通过空壳公司获得的收入不计入个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