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生存人寿保险是一种可变人寿保险保单,承保两人,并且只有在两人都去世后才向受益人支付死亡赔偿金。如果保单有活着的附加保险金,它可能会在第一个投保人去世之前支付一笔福利保险金。生活福利附加险通常自动纳入人寿保险,无需任何费用。该附加条款允许在保单中定义的绝症情况下获得一定数量的保单死亡赔偿金。
可变生存人寿保险也称为“幸存者可变人寿保险”或“最后幸存者人寿保险”。
与任何可变人寿保险一样,可变生存人寿保险具有现金价值部分,其中每笔保费的一部分留出以供投保人投资,而投保人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保险公司选择数十种投资方案供投保人选择。
保费的另一部分用于管理费用和保单的身故赔偿金(也称为面值)。这种类型的保单因其投资的属性成分而在法律上被认为是一种证券,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
可变生存人寿保险的一种更灵活的版本被称为“可变万能生存人寿保险”,允许投保人在保单的生命期间调整保单的保费和身故保险金。
可变生存人寿保险单让投保人将保费投资在一个单独的账户中,该账户的价值将根据市场表现而波动。
可变生存人寿保险通常比常规单一的人寿保险便宜数千美元,因为与生存期保单相关的保费由被保险人的共同预期寿命决定。因此,保费比为两个人都购买个人保单要便宜,因为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在投保人双双死亡之前支付保险金。
获得生存人寿保单的投保资格比获得单一投保的人寿保险的资格要容易得多。这主要是由于可变生存人寿保险公司不太担心个人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因为他们必须在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前都死亡。因此,承保不那么严格,接受的可能性更大。
生存人寿保险有时被吹捧为一种增加遗产的手段,而不仅仅是保护遗产免于纳税。生存寿险的身故赔偿金与传统人寿保险类似,因为它可以确保受益人至少获得一笔适度的赔偿,即使投保人在受益人生前烧掉了他的全部财产。
有兴趣将资产遗赠给亲人的个人倾向于购买生者名下人寿保险,因为这种保险为遗产提供流动性,以覆盖各种税收。